尊敬的客戶:
根據上期發〔2024〕240號的通知,經公司研究決定,對鉛,鋅期貨品種交易保證金標準作如下調整:
交易所 | 品種 | 調整時間 | 保證金標準(%) | 保證金標準(%) |
上海期貨交易所 | 鉛 | 7.9 | 14(套保13) | 13(套保12) |
鋅 | 14(套保13) | 13(套保12) |
請廣大客戶注意控制持倉風險,及時登錄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網站查詢結算單,隨時關注自己的賬戶資金狀況、行情變化以及公司網站上關于保證金變化的通知。
特此通知。
銀河期貨有限公司
二〇二四年七月九日